📢【REC公告】研究材料保存期限到期提醒暨銷毀紀錄表繳交說明
各位計畫主持人 您好:
REC辦公室提醒您,已通過研究倫理委員會結案審查之研究計畫,請妥善保存計畫期間所蒐集之研究材料,並依據計畫審查通過時所填列之保存期]限進行管理。
📌 當研究材料保存期限屆滿後,請依相關規定完成銷毀作業,並務必於銷毀後回傳「研究材料銷毀紀錄表」至辦公室信箱,俾利本會進行後續核備作業。
🔗 [研究材料銷毀紀錄表](請依辦公室提供的表格附件填寫),回傳之電子檔需有主持人簽名
感謝各位計畫主持人的配合與支持
敬祝 研安順心
研究倫理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