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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114年度預定會期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114年度預定會期公告

開會屆次

會議日期

新案受理截止日*

第6屆第23次

2025-01-03(五)

2024-11-07 (四)

第6屆第24次

2025-02-07(五)

2024-12-05(四)

第7屆第1次

2025-03-07(五)

2025-01-02(四)

第7屆第2次

2025-04-11(五)

2025-02-11(二)

第7屆第3次

2025-05-02(五)

2025-03-05(三)

第7屆第4次

2025-06-06(五)

2025-04-10(四)

第7屆第5次

2025-07-04(五)

2025-05-08(四)

第7屆第6次

2025-08-01(五)

2025-06-06(五)

第7屆第7次

2025-09-05(五)

2025-07-11(五)

第7屆第8次

2025-10-03(五)

2025-08-08(五)

第7屆第9次

2025-11-07(五)

2025-09-10(三)

第7屆第10次

2025-12-05(五)

2025-10-09(四)

 ?新案送審重點:資料完整、提早送件、儘快回覆C

  • 備註1:預定會期若遇特殊情況,委員會擁有調整會期日期、時間之權限。
  • 備註2:行政受理採隨到隨審,此處新案受理截止日*主要提供申請者留意,若預計執行的研究案有意列入某次會議討論決議,建議應於該次會議前2個月(工作天)完成行政受理(達可審查的狀態)。

 

  • 送審時程舉例:計畫主持人(PI)預計於8/1開始執行一風險較高之研究案,應最遲通過7月審查會議核准執行。因此建議PI須於5/8前完成行政受理(達可審查狀態),始預期經過初複審後,可列於7月會議議程中討論。
  • 若經本委員會判定歸屬微小風險案件,可免除審查/簡易審查者,則通過後採入會議核備程序。惟此類案件自初判、初審、複審到2或3位委員審查通過仍需一定的審查時間(約1.5~2個月),仍建議盡早準備送審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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