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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研究倫理審查服務費用收支管理要點(110.10.05修正)

本委員會審查服務收費標準摘錄如下,其餘說明與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

案件類別

案件類型

一般審查 簡易審查 免除審查

代審外校或機構研究計畫、

國立清華大學獲校外補助經費之研究計畫

19,500元 14,500元 2,500元

國立清華大學校內計畫或

教、職員工自行發起之研究計畫

5,000元 2,500元 1,000元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論文或專題研究計畫 1,000元

 

如何取得繳費單?

  • 行政人員將Email繳費通知單至計畫主持人信箱,請依照繳費單說明進行繳費、繳費後請來信提供繳費證明

繳費方式:

  1. 印出繳費單(填寫經費會計編號/收據繳款人抬頭),親自至本校出納組繳現金(現場開立收據)繳費時間請參照本校出納櫃台收納時間(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00-4:30)

  2. 親自至銀行/郵局臨櫃匯款(無法經由線上ATM/手機APP轉帳繳費),繳費後請回傳匯款證明單。
  3. 由本校系所單位經費補助(透過校內簽呈轉帳):請先與系所確認可予以補助並能透過校內轉帳支付,再來信告知。

備註:

  • 開立收據繳款人抬頭不能與開立收據單位為同一機關,因此繳款人抬頭歉難開立「國立清華大學」(依據本校出納組規定)
  • 請自行確認繳款日期(收據開立日期)符合經費補助單位之核銷規定。
  • 校外教師代審案件得採虛擬帳號繳費,須由行政人員自本校轉帳系統發送線上轉帳通知信。請校外教師送審時一併提供欲開立之統一編號、抬頭。
  • 本校REC無受理校外學生論文或專題計畫之代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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