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函知衛生福利部來函,通過倫理審查之研究計畫得循申請程序辦理有關其健康資加值應用申請事宜。
轉知:
教育部函知衛生福利部104年04月17日衛部統字第1042560215
號函,來函有關依人體研究法規定經教育部查核合格之人體研
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得循申請程
序辦理該部健康資料加值應用申請事宜。
教育部函知衛生福利部104年04月17日衛部統字第1042560215
號函,來函有關依人體研究法規定經教育部查核合格之人體研
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之研究計畫,自即日起得循申請程
序辦理該部健康資料加值應用申請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