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人類研究【送審證明】上傳說明
有關科技部102年10月30日來函說明:
「人文處(現改為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 )之
研究計畫涉及人類研究(非生物醫學研究)者,
應於申請時檢附已送人類研究倫理審查之證明文件;
該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應於四個月內補齊,
以利審查。」
「人文處(現改為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 )之
研究計畫涉及人類研究(非生物醫學研究)者,
應於申請時檢附已送人類研究倫理審查之證明文件;
該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應於四個月內補齊,
以利審查。」
計畫主持人申請送審證明與上傳流程說明如下:
1.計畫主持人可視需要於送研究倫理審查時,
  經本辦公室確認資料齊備後,
    向本辦公室申請送審證明文件。
2. 收到證明文件後,請向科技部承辦人聯繫。
3. 請該承辦人員開放檔案上傳權限。
4. 進行上傳作業。
敬祝上傳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