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一點修正條文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102年10 月 30 日臺會綜二字第 1020073226 號函修訂公布
…….略。
十一、申請方式及文件:
(四)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
1.研究計畫中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者,應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或人體試驗委員會核准文件;
涉及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應檢附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核准之基
因重組實驗申請同意書;涉及基因轉殖田間試驗者,應檢附主管
機關核准文件;涉及動物實驗者,應檢附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核
准文件;涉及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者,應檢附相關單
位核准文件。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
證明文件,並於四個月內補齊核准文件,以利審查。
2.人文處之研究計畫涉及人類研究(非生物醫學研究)者,應於申請時
檢附已送人類研究倫理審查之證明文件;該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
者,應於四個月內補齊,以利審查。
詳細內容請參附件檢附已送人類研究倫理審查之證明文件;該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
者,應於四個月內補齊,以利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