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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112年度預定會期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112年度預定會期公告

開會屆次

會議日期

新案受理截止日*

第5屆第23次

2023-01-06(五)

2022-11-10(四)

第5屆第24次

2023-02-03(五)

2022-11-30(三)

第6屆第01次

2023-03-03(五)

2022-12-26(一)

第6屆第02次

2023-04-07(五)

2023-02-03(五)

第6屆第03次

2023-05-05(五)

2023-03-07(二)

第6屆第04次

2023-06-02(五)

2023-04-07(五)

第6屆第05次

2023-07-07(五)

2023-05-10(三)

第6屆第06次

2023-08-04(五)

2023-06-07(三)

第6屆第07次

2023-09-01(五)

2023-07-07(五)

第6屆第08次

2023-10-06(五)

2023-08-10(四)

第6屆第09次

2023-11-03(五)

2023-09-05(二)

第6屆第10次

2023-12-01(五)

2023-10-04(三)

  • ?新案送審重點:資料完整、提早送件、儘快回覆C
  • 備註1:預定會期若遇特殊情況,委員會擁有調整會期日期、時間之權限。
  • 備註2:新案受理截止日*主要提供申請者留意,若預計執行的研究案有意列入某次會議討論決議,建議應於該次會議前2個月(工作天)完成行政受理(達可審查的狀態)。

 

  • 送審時程舉例:計畫主持人(PI)預計於8/1開始執行一風險較高之研究案,應最遲通過7/7審查會議核准執行。因此建議PI須於5/10前完成行政受理(達可審查狀態),始預期經過初複審後,可列於7/7會議議程中討論。
  • 若經本委員會判定歸屬風險微小案件,可免除審查/簡易審查者,則通過後採入會議核備程序。惟此類案件自初判、初審、複審到2或3位委員審查通過仍需一定的審查時間,仍建議盡早準備送審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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