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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108年度預定會期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108年度預定會期公告

 

開會屆次

會議日期

新案受理截止日*

第3屆第23次

2019-01-04(五)

2018-11-07(三)

第3屆第24次

2019-02-15(五)

2018-12-12(三)

第4屆第01次

2019-03-08(五)

2019-01-02(三)

第4屆第02次

2019-04-12(五)

2019-02-11(一)

第4屆第03次

2019-05-03(五)

2019-03-06(三)

第4屆第04次

2019-06-14(五)

2019-04-18(四)

第4屆第05次

2019-07-05(五)

2019-05-09(四)

第4屆第06次

2019-08-02(五)

2019-06-06(四)

第4屆第07次

2019-09-06(五)

2019-07-12(五)

第4屆第08次

2019-10-04(五)

2019-08-08(四)

第4屆第09次

2019-11-01(五)

2019-09-03(二)

第4屆第10次

2019-12-06(五)

2019-10-09(三)

  • 備註1:預定會期若遇特殊情況,委員會擁有調整會期日期、時間之權限。
  • 備註2:新案受理截止日*主要提供申請者留意,若預計執行的研究案有意列入某次會議討論決議,建議應於該次會議前2個月(工作天)完成行政受理(達可審查的狀態)。

?新案送審重點:資料完整、提早送件、儘快回覆C

 

  • 送審時程舉例:計畫主持人(PI)預計於8/1開始執行一風險較高之研究案,應最遲通過7/5審查會議核准執行。因此建議PI須於5/9前完成行政受理(達可審查狀態),始預期經過初複審後,可列於7/5會議議程中討論。
  • 若經本委員會判定歸屬風險微小案件,可免除審查/簡易審查者,則通過後採入會議核備程序。惟此類案件自初判、初審、複審到2或3位委員審查通過仍需一定的審查時間,仍建議盡早準備送審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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