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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修正-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110.10.26公告)

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文號):110.10.26[衛授食字第1101409136號公告]

主旨:公告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

公告事項:

一、本原則為辦理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八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二、因應近年藥政改革及藥品臨床試驗相關法規多項修正,為供執行臨床試驗招募受試者工作之參考依據,並保障受試者權益,爰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如附件。

相關公告請參閱衛福部食藥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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