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辦公室公告]113年起本校研究倫理審查-新案採線上送審(更新V3_11311)

主旨:自民國11351日起,本校eREC線上審查系統線上送審,取消紙本送件,惟部分文件仍應有簽名後再上傳請欲送審本校REC之計畫主持人依據下列說明向辦公室提交送審。(113.11.01更新說明、帳號申請表V4版)

說明:

  1. 暨有舊案(即REC編號前3碼為112(含)以前者)之後續追蹤報告案:變更、持續、結案、異常事件通報等案件,仍維持原本送審模式,[email電子檔]+[簽名紙本]送審,追蹤至結案審查通過。

  2. 113.01.01起:所有新案須以eREC線上審查為主,無帳號申請者(計畫主持人)請提交新案送審檔案時,一併向本辦公室提交帳號申請。

  3. 113.05.01起:取消紙本文件,請計畫主持人先以[電子檔]email至本會辦公室信箱,行政確認電子檔內容OK後,參照送件清單上傳有簽名的文件提交檔案至線上審查系統。

  4. 113.11.01起:因應非計畫主持人(共同/協同主持人、研究人員/助理)之系統角色功能尚未上線,故自即日起毋須開通上述角色帳號。

  5. 由計畫主持人於新案審查申請表明列研究團隊資訊、相關受訓證明。

smiley※第一次申請之提醒

  1. 如您為第一次申請新案者應備:[新案送審電子檔](表單下載連結)+[申請者帳號申請表](申請者=計畫主持人)→一起email 至 REC辦公室信箱。以示您同意用該信箱申請該角色帳號

計畫主持人(申請者)只有此帳號可以提交所有申請案(可申請案件、瀏覽案件),本校同仁請以您校內信箱帳號進行申請。

  • 新案初審文件將包含:
  1. 送件清單
  2. 免審/簡審自評表
  3. 新案審查申請表
  4. 計畫書第1(碩博生版須包含計畫主持人簽名+指導教授簽名)
  5. 知情同意文件:各版本第一頁右上角空白處(不是最後一頁)
  6. 研究工具:問卷、訪談大綱、資料蒐集表等,簽於各版本第一頁右上角空白處
  7. 招募文件:各版本第一頁右上角空白處
  8. 計畫主持人個人學經歷(CV)第一頁右上角空白處
  9. 計畫主持人同意書:簽於計畫主持人欄位
  10. 校外代審案副知表
  11. 其他…(視案件個別情況而定)

若遇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平日上午830至下午5(例假日除外)電洽或來信諮詢研究倫理辦公室。

REC辦公室信箱:nthurec@my.nthu.edu.tw
REC
辦公室分機為:623953513335171

yesNTHU-eREC線上審查系統網站https://erec.nthu.edu.tw/Identity/Account/Login

資訊更新日期:113.11.01


<時程表>

案件類型

案件類型

送審流程

文件/備註

113.01.01之前,已有REC編號之舊案

變更、持續、結案、異常事件通報等案件

維持舊案送審程序。電子檔(email)至辦公室信箱行政確認後再送簽名紙本一份來審查。

[計畫主持人]應簽名文件之簽名處,請以親筆簽名為原則

113.05.01之後尚未有REC編號之新案[全面線上]

新案及其後續變更、持續報告、結案報告等。

[計畫主持人]以線上審查系統送審。

  1. 電子檔(email)至辦公室信箱
  2. 經行政確認OK後,請[計畫主持人]至本校[eREC線上審查系統]申請[新申請案]進行審查。
  3. 此新案之後的後續變更或各類報告,亦採線上申請。

以下檔案請上傳具有[計畫主持人]簽名的文件PDF檔至系統。其中碩博生版計畫書須同時有指導教授簽名。

*如須送審證明,請email告知,並繳交1,000元行政審查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