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研究倫理線上審查系統(e-REC)-公開徵求自願同步使用e-REC系統之新案申請者
各位計畫主持人您好,本校的研究倫理線上審查系統(以下簡稱e-REC系統)即將進入正式上線與實際測試併行階段。為充分瞭解申請者(即計畫主持人),在e-REC系統操作介面與審查流程,所可能遭遇之使用問題,在系統完全開放申請者線上提出申請之前,研究倫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欲先徵求近期、即將送本校進行REC新案審查之計畫主持人,除了依據目前送審申請既有作業之外,自願將該計畫同步於線上e-REC系統提出新案申請與執行後續送審流程,核定後提供辦公室相關回饋意見。相關資訊如下~
- 邀請自願使用e-REC系統之對象與身份限制
- 邀請自願使用對象:欲申請本校研究倫理審查之新案計畫主持人(系統帳號身份即為申請者)。
- 身份限制:目前e-REC系統限制,帳號申請者可以提出新案申請,於該計畫案之角色,只會是計畫主持人;亦即,您無法使用該帳號去申請非本人為計畫主持人的案件。
- 自願使用e-REC系統之送審流程說明
為保障您送審案件完整的權益,辦公室目前採用符合現行規範作業(email電子檔+簽名紙本)與線上e-REC系統為同步併行之作業模式。
亦即,您(計畫主持人)於送審期間提出的所有文件與流程,仍須符合本校REC委員會目前的送審規定與文件紀錄之完整性,您(計畫主持人)於系統上提出之案件亦將視為正式送審案件。相關流程如下:
- 您(計畫主持人)或您的研究團隊成員可如往例,先透過e-mail向辦公室提出送審新案電子檔,由辦公室先進行行政檢閱。待通過電子檔的檢閱後,辦公室將告知您(計畫主持人)或您的研究團隊成員可將該新案送簽名紙本一份來審查。
- 您(計畫主持人)可於第一次傳遞新案檔案信件中,或是行政檢閱信件往返期間回信告知表示,您(計畫主持人)本案有意願自願同步申請e-REC系統作業。
上述來信告知表示同意參加之事宜,若是由研究團隊成員協助轉知,請該e-mail信件務必副知計畫主持人e-mail。 - 辦公室將於信件辦公室於獲知計畫主持人同意參加後,將回信提供您(計畫主持人)有關e-REC系統網站與申請之相關資訊,屆時也請您(計畫主持人)於e-REC審查系統網站上提出同案之新案申請,送審期間內(含初審、複審到新案核定)系統上各項資料的填寫與檔案,請與e-mail所送資料一致。後續亦請配合回饋有關系統操作流程與介面之使用意見、問題,與改善建議。
- 提供自願使用e-REC系統申請者之教育訓練時數回饋
由於,您(計畫主持人)配合辦公室採用email(即簽名紙本)與審查系統同步送審流程,會需要耗費較多時間,也將提供本會寶貴的意見,故辦公室將在您(計畫主持人)協助完成整個新案的線上審查流程(新案流程須包含初審、複審到新案核定),也提供本會相關寶貴意見之後,將提供您三小時研究倫理課程時數,以感謝您(計畫主持人)對完善審查系統所付出的努力。
- 開放自願參加測試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e-REC系統正式上線,使用期間若遇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平日上午8時30至下午5時(例假日除外)電洽或來信諮詢研究倫理辦公室。
REC辦公室信箱:nthurec@my.nthu.edu.tw
REC辦公室分機為:62395、35133、35171。